全国检察机关个人一等功事迹材料
巾帼映检徽,为民担正义
新余市人民检察院 付林
从检八年来,付林始终坚守在民行检察岗位,用自己的青春热情克服了民行检察工作的琐碎无味与默默无闻,诠释着一名年轻法律人对公平正义的执着与向往,在平凡的岗位上绽放光彩。工作以来,由于工作出色,她多次在全市、全省检察机关民行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奖,曾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首届“全省民事行政十佳检察官”、“第二届全省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第十届新余市 “十大优秀青年”、新余市“三八红旗手”、全省“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个人嘉奖两次。2018年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先进个人,记一等功。
善良的心灵就是最好的法律
民行检察部门受理的案件多为当事人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的案件,经过法院的一审、二审与再审,申请人往往身心疲惫,怨声载道,在法律规定方面,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是他们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申请人通常对检察机关寄予很大希望。申请人往往情绪激动,有言语威胁的、有行动暴力的、有烂缠烂访的,有些申请人来访的期间持续三、四年,对待这些当事人,付林每次都是耐心细致,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从未向当事人发泄不满情绪。
2013年,付林在办理李某某申请监督一案时,李某某对审查结果不服,情绪非常激动,多次带家里老人、小孩到院里要求重新审查,见没有效果,就频繁地给付林打电话,周末、晚上休息时间、甚至是节假日,每次都是半小时或者更长时间地发牢骚,她每次都耐心的说理说情。在打过多次电话后,最后一次电话中申请人说:“虽然对这个案子的判决我们还有些不服,但你对我的态度让我心服口服,我以后不会再打电话来打扰你了”。
2013年,在办理习某某申请监督案时,习某某的丈夫胡某在一次务工中摔伤致死,因原审认定胡某与被申诉人赵某某之间是承揽合同关系,所以对习某某在起诉时所主张的赔偿费没有支持。习某某的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其丈夫打零工的收入是家里主要的经济来源。对于判决结果,习某某一家非常不满,向检察机关申诉。为了全面查清案件事实,付林不厌其烦,多次走访询问事发时在场的其他务工人员,以及原先请过胡某做事的其他一些雇主。通过综合判断,付林认为双方应当是雇佣关系,并以此提出抗诉。在再审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习某某一家获得了18万余元的赔偿。最终,该案在2015年分别被评选为全省民行检察精品案件、全国民行优秀案件。2016年,在办理娄某某申请监督一案时,申请人娄某某因感动于付林的耐心热情,特意从外地提来一篮子土鸡蛋表示答谢。付林表示拒绝后,申请人仍执意要表示感谢,并在单位门口等了一上午。最后,付林接待了申请人,表示对其心意的感激,但执法办案是其本职工作,绝不会收受当事人一针一线。
过硬的本领就是群众的依靠
初到检察院,虽然拥有硕士学位并高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但付林深知要将理论运用于实践需要加倍的学习与锻炼。她好学习善钻研,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从法学基本理论开始夯实基础,到研究法律新解释、新问题、新方向探索理论创新。从检以来,她坚持撰写理论调研文章,多次荣获全市检察机关、市院机关理论研讨会奖项。她还积极参与省检察院、最高检的理论调研活动。2011年,协助市院分管领导完成最高检组织编写的《民事行政检察实务》中公益诉讼部分的撰写。2013年,完成省检察院调研课题《新民诉法视野下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经省院验收后顺利结项。她还积极参加各项业务竞赛活动,提升业务水平。连续多届获得“全市民行检察业务能手”称号;2012年10月,代表新余民行部门参加全省法律文书竞赛,获得团体总分第二名;2014年8月,参加全省首届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活动,获得“全省民事行政检察十佳检察官”称号。2016年8月,在全省检察第二届民行检察业务竞赛以总分第三名的成绩荣获“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标兵”,同时以单项第一名的成绩获得“案件审查与文书制作优胜奖”。工作八年以来,她办理的民行申请监督案件,占全院的一半以上,其所办理的案件质量受到省检察院和市检察院的一致肯定。因业务扎实,2018年年初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厅借用办案,办案质效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厅的肯定。
2017年7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被确立以来,付林担任起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案件审查与数据报送工作,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为了提高办案效率,她常常加班到半夜,周末放弃休息时间,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审查全市基层院的诉前检察建议,确保全市公益诉讼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因工作认真负责,付林还担任了市检察院机关第一党支部书记。她还不断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多次在各项竞赛活动中获得佳绩,充分展示了检察官的良好形象。
家庭的力量就是成功的保障
2012年9月,市检察院领导决定在全市几个业务部门抽派4名干警参加全省法律文书竞赛,通过比赛,最终选派付林代表新余民行部门参加竞赛。当时,付林刚小产不到一个月,她克服了心理与身体的不适,精心准备。最终,新余市参赛队的总分在全省12支市分院代表队中,位列第2名,荣获团体二等奖。
2014年7月,市检察院领导决定派付林参加全省首届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当时,付林7个多月的女儿尚在哺乳期,无法离开母亲,经请示领导同意她带小孩前往南昌参加比赛。为了备战全省首届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作为部门内勤的她,上班期间要办理案件、撰写材料、接待当事人等等,无法挤出时间看书。只有等晚饭后给小孩哺乳完,才能在办公室看会书。公婆年纪大,丈夫在反贪局工作,平时经常加班,无暇照顾家庭,家里老人小孩都要她照应。她努力平衡好工作和家庭的关系,用艰辛的备战换来了收获。在8月举办的全省检察机关首届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中,她以优秀成绩获得“首届全省民行检察十佳检察官” 荣誉称号。2016年8月,省院举办了全省检察机关第二届民行检察业务竞赛。她为此认真准备了一个多月,备赛期间没有休过周末,每天坚持看书八小时以上,也没有闲暇时间陪伴2岁多的孩子。当她把好成绩告诉孩子,看到孩子脸上骄傲的笑容时,她知道一切都是值得的,因为父母的行为是对孩子最好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