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巡视工作安排,省检察院党组第三巡视组自2020年6月29日进驻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为期2个月左右的巡视工作。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三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含主要负责人)、其他市管干部、内设机构以及其他重要岗位检察人员的问题举报,重点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办案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处理。
巡视组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790-6423717,每日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专门邮政信箱:新余市A003邮政信箱;在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一楼设置了巡视意见箱;接访地点:市检察院办公楼一楼信访接待室。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0年8月21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问题。
中共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三巡视组
2020年6月29日